2012年7月16日星期一

论新浪微博之社会公约制度

大约一星期没来新浪又出新花头了啊。社区委员会分普通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,且称为众议院和参议院吧。众议院调解用户纠纷,参议院判定不实信息。关于信息真不真实,参议院专家就能了解到及时、全面的情况,作出正确的判定?关于是不是自杀,有没有喷药,有没有施放胡椒喷雾,难道远在他乡的专家能比当地公民获得更第一手的资料?还是专家亦根据所谓“权威来源”作出判定?权威来源就是中立来源吗?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文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,宪法序言中又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服从中共的领导,那么国内的任何一件事的发生,都跟中共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,引用国内任何来源都不认为是中立的。
新浪想要把自己微薄社区搞得跟正常的社会一样,有委员会、任免制度、委员公开、案例等等,但只是拙劣的模仿或故意不学其精髓。平心而论,新浪只是一家商业公司,可以想怎么管理就怎么管理,不需要有规则,用户要用就得接受这种政策。话说回来,依照当前状况,新浪似乎是政府,用户似乎是公民,公民成立了众议院和参议院。但是,国会(参众两院)有弹劾、罢免站方的权利吗?亦即是说,站方违规怎么办?还是说站方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,始终代表最广大用户的利益,始终代表先进文化,其任何行为都是合宪的?
总之,新浪微博社区公约,就是个笑死人的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