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8月9日星期四

大陆举行民主选举为什么会乱?

首先简单介绍下民主政治,何为宪政。不好意思以中国人“普遍憎恨”,但都希望获得其国籍的美利坚合众国(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)为例。从它的国号上看,united联合的;states国家,强调其政权(不同于nation,强调民族;不同于country,强调地区)。所以,美国是个各个小国组成的联邦。这些小国,内地翻译为州,这些州有自己的州宪法、州普通法、州长、议会、法院和法官:这些都直接或间接是州大选产生的。

一个州有多个市。每个市有自己的法律、市长、议会、法院和法官: 这些都直接或间接是市大选产生的。州以上是联邦(即美国),有联邦宪法(即美利坚合众国宪法)、总统、议会(在这一级别上称为国会)、最高法院和大法官们。

那么,是不是联邦权利大于州权利大于市权利呢?答案,尽管令大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感到惊奇,是否定的。美国总统无权罢免区区一个市长,更不用说州长了。加拿大总理也是,无权任免州长市长。我不确定总统是否有权任免一个幼儿园院长,但这在我国应该是可行的。那么,为什么“无权有权”,难道是我说了算吗?非也。这是美国宪法规定的,这是宪政的根本涵义。如果宪法规定总统有权任免幼儿园园长,那非无可厚非。

在美国,市权利、州权利、联邦权利是如何分配的呢?按照地区自治的原则,市长处理本市的事务;以本市之力无法完成的项目,或涉及多个市的项目,由州长(或者说州议会)负责处理。同理,州长处理本州的事务;以本市之力无法完成的项目,或涉及多个州的项目,由总统(或者说国会)负责处理。例如,州际铁路由联邦负责,一个州可能无法完成“州防”,所以交给联邦,变成“国防”。由此可见,市权利、州权利、联邦权利无隶属关系,不相互重叠,但组成了一个整体,负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(谈论政体时,我不喜用中国一词,免得涉及“中国”与“中华民国”两词之间的关系)与此不同。中央权力覆盖省权利,省权利覆盖市权利。

现在谈大陆实行这种民主选举的可能性。

四川省的面积和人口跟日本差不多。日本人是亚洲人,地理位置上跟中国接近,所以文化也接近。日本自二战后实行了五十多年的民主选举,没乱,反而政治、文化进步很多。那么四川搞民主选举,选出地方级的市长省长、议会,为什么就会乱?日本人怎么选,四川也怎么选,为什么会乱?

安徽省的面积和人口跟韩国差不多。韩国人是亚洲人,地理位置上跟中国接近,所以文化也接近。韩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民主化后实行了二三十年的民主选举,没乱,反而政治、文化进步很多。那么安徽搞民主选举,选出地方级的市长省长、议会,为什么就会乱?韩国人怎么选,安徽也怎么选,为什么会乱?

台湾省的面积和人口跟浙江省差不多。台湾人跟大陆人一脉相承,地理位置相隔仅一衣带水,所以文化也极为相似。中华民国于民国70年(1991年)宣布台湾省解严后,台湾举行了二十年的民主选举,也没乱,反而政治、文化进步很多。那么浙江搞民主选举,选出地方级的市长省长、议会,为什么就会乱?台湾人怎么选,浙江也怎么选,为什么会乱?

如果各个省都不乱,大家按照宪法规定,组成一个联邦,为什么会乱?

常有人提出“素质说”,说大陆人素质低,不适合民主选举。香港人素质应该比内地的人高多了,回归后获得“特别行政区”的地位,拥有“高度自治”的权利。但他们至今也“没能力”举行全市普选,选出他们自己的行政长官和议会。

相反一百年前,人们素质肯定比现在低得多。1906年清政府宣布“预备立宪”,在地方上开办宪政讲习所,为民众进行民主知识扫盲。1908年颁布《钦定宪法大纲》。1909年开设临时性的地方议会(咨议局)和临时国会(咨政院)。1910年上半年,全国已有几百家中文独立报纸,八十多个独立学会和一批独立的合法政党。前后不过四五年的时间,算上前面酝酿的时期也不超过十年。更何况,这是在清政府不愿意的情况下取得的。

由此说明,素质不是民主选举的不可逾越的障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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